各单位:
寒假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市文物系统、市公安消防总队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我校春节和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好2014年我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和假期,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北京大学2014年度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火灾形势看,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有影响的火灾时有发生,北京地区发生多起重大、特大火灾亡人事故,火灾形势和舆论形势不容乐观。我校2014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提高反恐防暴和维稳意识,努力实现“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我校校园、文物建筑及周边禁放时段安全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文物管理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结合《北京大学落实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暨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做到精细管理,责任到岗,职责到人,人尽其责,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为加强各相关单位的协调,统一研究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成立“北京大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张彦担任,保卫部副部长杨跃平、燕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兴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保卫部、总务部、发展规划部、基建工程部、团委、学生工作部、公寓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燕园街道办事处、燕园派出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卫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部邢小龙兼任。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北京大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做好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统一认识,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信息报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员工、辖区居民、流动人口广泛宣传,增强自律观念,预防意识。
1、各单位应对内部建(构)筑物的屋顶、平台、阳台、楼梯过道和房前屋后的可燃杂物进行全部清理。对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杂物要用不燃材料围挡或遮挡,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可燃杂物起火。
使用文物建筑、高层建筑和外保温材料建筑的单位,是重点防火单位,尤其要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使用外保温材料建筑的单位,应对建筑外立面进行全面检查,对裂缝和孔洞全面进行封堵。
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做好应急预案和必要的物资准备,加强巡查和值守,节假日期间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和处置。
2、总务部做好燃放前期校园干草枯叶等易燃可燃物清理工作,对草地、树木、绿化带等进行多次浇湿阻燃,尽可能降低可燃性,必要时用不燃材料防护。
3、基建工程部对校内施工单位及燃气调压站进行安全监管,特别是教育留守民工禁止在工地及周边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燕园社区服务中心春节前要对所属经营网点进行安全检查,清理周边可燃物,确保安全。
5、学工武装部、团委、公寓中心和各院系要做好学生宿舍楼的禁放宣传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醒学生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在校外可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安全。
6、保卫部在往年禁放工作基础上,继续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及周边显著位置安装悬挂硬质材质的禁放标志牌,确保在2014年1月15日前安装悬挂完毕。
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特别是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时期,保卫部组织对施工现场、重点场所和重要建筑开展不间断巡查巡控。
7、燕园街道按照区政府、北京大学工作要求,执行“燕园街道2014年度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工作方案”,带领园区居委会,做好家属区的燃放工作。
8、燕园派出所加强与社区居委会协调工作,组织好巡逻,及时处置违规行为。
四、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1、北京大学校本部校园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春节期间五环路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7时至24时为可燃放时段,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3、校园外北京大学所属各单位禁止在本单位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4、依据相关规定,文物建筑单位内部和周边20米为禁止燃放区,周边20米-30米之间为高度限放区。校园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泽园绣花楼、资源宾馆南侧火神庙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校园外家属区燃放工作由燕园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
6、校园及家属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准许施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及燃放时段按《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对违反《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通知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责任人,严格追究事故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四、医学部及其它校区燃放工作由相关单位与属地政府共同落实。
保卫部值班电话:62755110 62756110
保卫部火警电话:62752119
燕园派出所值班电话:62751331
北京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4年1月3日
附件一:
北京市十六类禁放点周边禁放范围
1、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2、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机场周边范围继续按照《关于加强首都机场周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烟花办字〔2006〕8号)执行。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
4、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
5、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其余的门诊所、药店等不属于禁放点;幼儿园、敬老院周边10米。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7、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
8、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外,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边60米。
9、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
10、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周边10米。
11、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2、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周边10米。
13、建筑工地周边30米;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4、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15、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禁放区域为其本身。
16、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另行确定。
附件二: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共同做好冬季火灾防控特别是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北京消防部门专门制定了《消防安全广而告之温馨提示》(见附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醒居民做好防火工作。
全文如下
近年来,广大居民积极参与首都消防工作,为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正值冬季,气候严寒,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剧增,且随着新春佳节日益临近,人流物流加大,探亲访友活动增多,烟花爆竹燃放集中,是火灾易发、多发时期。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广大居民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特别提醒全体居民:
一、请您不要购买和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饮酒后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采取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燃放烟花爆竹,以确保安全。
二、请您切勿在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定的十六类禁放地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五环路以内,请您不要在规定燃放时间以外燃放烟花爆竹。
三、请您及时、细致清理阳台、楼道、屋顶、房前屋后的可燃物,对不能清理的,要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要提前对草坪、油性植物等进行洒水湿化,降低其可燃性和发生火灾的几率。
四、请您不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应急车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五、请您不要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六、每个家庭配备必要防护器材,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熟知逃生疏散路线和周边消防器材,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请您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家中有未成年人和老人的,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监护措施。
七、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八、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九、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采取必要措施对个人进行防护,弯腰低姿前行,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十、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2014年马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祝您及您的家人新春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