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成长、共发展、同创造、共分享

日期:2012-05-16 信息来源:马钧
 

摘要:理解学校、中心、员工三者在各自目的和利益方面有共同、一致性,也存在矛盾、差异性;认识中心发展与个人成长的不同形式;把握中心与员工同体共利的关系,寻求中心与员工之间“同成长、共发展、同创造、共分享”的“共同利益”;依法规范中心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对中心来说是一种更有意义的发展,对员工来讲是一种更有价值的成长;建立处理中心发展与个人成长关系的科学有效机制 ,以实现业绩共创,胜果同享的目的。

  会议中心2009年研讨会是庆祝会议中心成立10周年的核心活动之一,研讨主题“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推进会议中心科学发展”,意义非常。中心在会前给出6个研讨参考提纲,现根据自己在会议中心10年来的工作和经历,选择其一,即从以下五个方面谈谈对会议中心发展与个人成长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这些认识和理解一定不甚成熟和正确,真诚希望通过与大家的交流讨论,能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以便使我更加厘清和提高对会议中心发展与个人成长之间关系的理解和认识。

一、正确理解学校、中心、员工三者关系

  学校为满足教学、科研、行政对相关服务的需求而在十年前组建设立会议中心,学校对会议中心来讲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服务的需求者又是资产的所有者。学校作为服务的需求者时,他要求我们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以满足其教学、科研、行政的需求,需要会议中心及其每位员工要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学校作为资产的所有者时,他又要求我们搞好经营创造收益以上缴其资产应有的合理回报,这又需要会议中心要承担极高的效益责任,在经济利益方面要优先保证回报学校。这里我们要明白:学校组建设立会议中心是因事而设,不是为人而设。

  会议中心通过组建一支员工队伍来管理运营学校交与的有形的和无形的资产及资源以满足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对相关服务的需求。服务学校的主体、满足主体的(社会与经济两方面)需要是会议中心运营发展的根本宗旨和最高目的,当然,会议中心自身发展、壮大及其所属员工成长进步、收入提高、待遇改善也是其责任所在,与其根本宗旨和最高目的有统一,也有矛盾。这里我们要清楚:在利益一定的情况下,学校、中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员工从各异的来源,因不同的原由加入会议中心,组成一个分工不同、协作有序的团队,通过大家的共同工作和创造来服务、满足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对相关服务的需求,与此同时团队的每个人也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物资利益、精神享受、职业成长。

  学校、中心、员工三者在各自的目的方面有共同性,也有差异性;利益方面有一致,也有矛盾。上述学校、中心、员工三者之间关系和定位决定了三者之间如有利益矛盾时,学校主体的利益是第一位的,中心的利益是第二位的,员工的利益是第三位的。这是正确认识理解和把握处理会议中心发展与个人成长之间关系的根本和基础。

  这三者关系的实质就是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把握同处理好“主体意识”与“以人为本”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关系有很大的相关性。对会议中心来说,是强化“主体意识”前提下的“以人为本”,“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基础上优先保证“社会效益”。对员工个人来讲,“主体意识”与“以人为本”,更倾向“以人为本”,“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更在意“经济效益”。

二、清晰认识中心发展与个人成长的不同形式

  在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会议中心不管是宗旨所在,还是学校所求,都必须以不断的发展来适应学校的要求,跟上创一流的步伐,以一流的服务和业绩为创一流作出应有的贡献。回顾会议中心10年的发展想来大概有以下几种发展形式:外延式发展、内涵式发展、主动式发展、被动式发展。外延式发展是规模和量上的一种发展,会带来增量型的个人成长机会;内涵式发展则是内在和质上的一种发展,会带来素质提升型的个人成长机会;主动式发展是通过主观努力、积极有计划的一种发展,这其中个人成长机会也是靠每个人主观努力、积极打拼才能得到;被动式发展是由主体要求而推动或主体投入而带动的,这时个人成长机会的得到就会显得比较容易,对待成长的机会人们可能不太珍惜甚至会错误地认为理所当然。

  会议中心的发展必然会带来身在其中员工的个人成长,而个人的成长同样也会呈现不同形态,我简单的先归纳以下四种:有形成长、无形成长、绝对成长、相对成长。有形成长形态,它表现为个人具体的职务、层级、待遇等有形显性的,外在赐予的成长;无形成长形态,它表现为个人的职业素质、业务技能等无形隐性的,内在固化的成长;绝对成长形态,它表现为随岁月增长的自然性的成长或个人自己与自己相比较的成长;相对成长形态,它表现为与某特定标准、目标、其他人相比较的成长。在这四种个人成长的形态中,我们更应追求的是无形的成长和绝对的成长,因为他们是内在的,自我的,是一旦拥有将永远相伴的。

  会议中心的发展与员工的个人成长有很大的相关性,但不是绝对的百分百的正相关。会议中心的发展未必会使每位员工都同步成长,某个具体人的成长也未必一定都是在会议中心的发展中得以实现的,所以会议中心不同形式的发展与个人不同形态的成长之间有着非常复杂的关系。这里,我仅就会议中心的发展与员工的个人成长的正相关这一方面谈谈对两者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

三、准确把握中心与员工同体共利的关系

  对员工个人而言,单位或组织是施展个人才能、体现个人价值的舞台,这个舞台越宽广,越持久,环境越宽松,越适宜,个人的成长进步体现就越充分;如果没有这个大舞台,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便无从谈起。对单位或组织而言,单位或组织的发展与成就源于每个员工的劳动和创造,大部分员工实现自我成长与进步的过程,就是单位或组织持续发展的过程,二者相互促进,一齐成长,共同发展。

  我国自行设计、自主开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最大规模的CPU系统芯片―‘中国芯’的领头人、北大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的程旭教授曾就个人、集体、社会之间的关系说这样两段话:

  一是:“个人价值如果不能和集体价值、社会价值结合,那是不可能持续发展的。个人价值要强调对社会的贡献,没有对社会的贡献,个人价值就无从谈起,也毫无意义。”

  另一是:“我是未名湖中的一滴水,但即使只是一滴水,也希望能映射出太阳的光芒,而且这一滴水只有在未名湖中才不至于干涸,因为未名湖与五湖四海相连。”

  程旭教授的话是从强调集体价值的角度来讲的,当然同样也有“不积溪流无以成江河”的道理,集体也应充分尊重个人的价值,肯定个人的作用。集体是由个体组成,他们之间有着“同体共利”的关系,所以说寻求中心与员工之间如何形成“同成长、共发展、同创造、共分享”的“共同利益”是处理好会议中心的发展与个人的成长之间关系的关键。

  “共同利益”的存在会使中心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轻松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等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让员工有很强烈的“归宿”感。员工一旦对中心有了“归宿”感,员工就愿意付出,就愿意与中心同创业,就会视中心利益为自身利益,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不断超越自我的人生追求,努力适应中心的不断的发展。只有中心和员工实现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必然为中心实现即定目标、实现长足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员工的长久进步、自我超越、自我完善提供了坚强的动力和广阔的平台。在“合作共赢”思路的指引下,相信,中心不但一定能发展,而且一定可以持续发展。而员工也一定可以实现自我价值,完成不断的超越,从物质、精神等多方面得到满足,从而实现中心、员工“利益共同”的目标。

四、依法规范中心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中心与员工之间要培养“同体”情、“归宿”感,但一定注意不要把员工与中心变成一种完全的永久的人身依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我们要与时俱进的认识和把握中心与员工个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劳动关系。

  会议中心组建成立之初,员工队伍中学校编制员工还是占多数,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几乎全为学校编制员工,社会用工非学校编制人员还只是在普通劳务岗位上从事基础性的工作。中心与学校编制员工没有直接劳动人事关系,他们的劳动人事关系都在学校,基本属于终生制、铁饭碗。学校编制员工对与会议中心的关系有其特殊的认知和感情,他们这些认知和感情中有着积极有益的一面,同时也存在消极不良的一面。而中心与非学校编制员工的劳动关系起初也很不规范,不但与学校编制员工不能同工同酬、享受同等福利待遇,获得平等的成长进步机会,而且连国家《劳动法》关于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和保障都不能全部保证。在当时对于广大非学校编制员工来说想与会议中心“同成长、共发展、同创造、共分享”还只是一种奢望。

  10年后的今天,与会议中心不断发展壮大相伴的员工队伍在规模和结构上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体现为非学校编制员工的人数已远远超过学校编制员工,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上也出现大量非学校编制员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后,会议中心在对与员工尤其非学校编制员工的劳动关系方面又有了显著的进步和改善,认识到过去靠单纯的思想教育、空洞的观念引导来使广大非学校编制员工增强对会议中心的认同感和归宿感的做法是苍白无力的,是没有长久生命力的,也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必须依法依规来定位好、处理好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在现代文明的社会里,法律是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依据和基础,会议中心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也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劳动合同管理成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用法律的、契约的形式来规范员工和中心的关系,保护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也应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依法依规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履行其作为劳动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主张自己的权利。这一认识和实践上的进步,对会议中心来说是一种更有意义的发展,对员工来讲是一种更有价值的成长。

五、推进建立处理中心发展与个人成长关系的科学有效机制

  依法规范中心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是正确处理中心发展和个人成长关系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再使中心与员工形成“同成长、共发展、同创造、共分享”的良性关系,关键是要建立能充分公正的、体现奖功罚过的、尽量公平的、有利于个人健康成长的、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及优上劣下的淘汰机制,同时能务实、有效地、严格、持续地运行这种机制,并在运行中不断加以修正与完善。什么样的机制才是科学有效呢?从我作为一个员工的角度来评判:就是看这个机制是否能使这个集体中的每个成员对个人的未来都有成长的预期,对自己的过去都有进步的成长感。

  虽然中心持续的发展,会给员工们提供许多成长进步的机会和空间,但这样的机会和空间不是无限的,尤其更高层次的机会和空间是十分有限的,对有更高追求但在中心暂时又没有更好机会和空间的员工,应支持并鼓励他们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和抱负走出中心,大胆的到更广更高的领域和空间去发展、去成长。中心发展所带来的机会和空间也不是理所当然归中心现有员工,机会面前中心现有员工与中心之外的人是平等的,另外,对那些经过一定培训和考核,不论职业素养还是专业技能仍不能适应中心管理要求,已经影响中心发展的员工,也不能无原则的怀柔、迁就,该淘汰就的淘汰。

  从员工的角度讲,追求生活质量,追求精神享受,追求事业进步,实现个人价值,是人的自然本性,希望在中心的发展中能更多地看到自己付出的努力和贡献,希望自己能更好地与中心一起健康成长。但个人价值不等于个人主义,个人价值的实现不等于个人主义的膨胀。作为员工,无论是何种身份、何种位置,都必须摆正个人和中心的关系。将个人价值与中心利益有机结合,其聪明才智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个人价值才能得以完美展观。任何一个员工,如果没有与中心共同发展的信念和价值观,如果总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那么,他就不会成为优秀员工,就不会随中心的发展而一同健康成长,更不可能去分享中心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同时会议中心也应着眼于:“业绩共创,胜果同享”价值观的倡导和践行,着力于人文精神培育和中心文化务实建设。要以提高员工满意度为要务,确实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加强员工学习、培训的组织和投入,对各项待遇和福利进行不断改善和提高,在会议中心现有体系和机制内,为会议中心各部门每位员工的成长、发展、进步提供一个统一的和谐环境、公正平台、公平空间。

  最终,形成中心与员工“同成长、共发展、同创造、共分享”,中心持续发展、个人茁壮成长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