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交流中心二十年的成功经验 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再认识

日期:2013-10-03 信息来源:马钧
 

    会议中心2013年研讨会,以回顾总结对外交流中心成立二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和成功经验为主题,剖析其成功的内在动因和主要规律,以求得进一步增强会议中心核心骨干团队成员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责任感,更加扎实的推动会议中心的整体融合和争创一流进程。通过会上听取了会议中心品牌总监陈振亚的《带领交流中心走过20年的体会》和会议中心副主任兼对外交流中心主任李榕的《对外交流中心精神的传承与发扬》两份主题报告及与会其他同志对对外交流中心成功经验的挖掘与认识和对其精神内涵的理解与感悟,使自己对过往的一些问题有新的理解尤其是对如何处理和把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有了新的再认识。 

    陈振亚总监的主题报告中将其带领对外交流中心走过20年的体会归纳为:一个宗旨、两个坚持、三个得益、四个追求,其中两个坚持之一就是: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外交流中心二十年来的成功经验和陈振亚总监的体会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我们不能把坚持社会效益同实现经济效益对立起来,特别在北大这个特定的环境来讲更是如此。两者非但不是互相冲突的,想反,它们是相辅相成、互为助益。交流中心的发展更是深刻印证了以社会效益促进经济效益的论点。当然没有经济效益的话你又如何有能力去实现社会效益呢,所以只有做到两个效益互相促进,相得益彰,才能实现交流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对交流中心来说,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就像是一个人的左右脚,只有左脚和右脚同样有力,互相配合,互为支撑,这个人才能走的更稳、更快、更有力。

    对照我们过去所提倡并坚持的原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两者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关于两个效益并重这前半句两者是一致的,关键在后半句,陈振亚总监的提法与其稍有差异。陈振亚总监认为:不能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两者非但不是互相冲突的,想反,它们是相辅相成、互为助益。也就是说两个效益不存在矛盾的时候没有谁服从谁的问题。回顾过往的实践,我们会发现由于对后半句的认识和理解的不同,它往往被一部分人作为经济效益不佳的借口和挡箭牌。实际上经济效益某种意义上既是最大的又是最难的社会效益。因为经济效益表现为产出与投入之比,大于1为正效益,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效益是我们的追求和职责,其社会意义和实现难度要远远大于不计或少计经济效益的社会效益。由于经济效益就是真金白银,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再加上我们只是受托于学校和国家来管理运营所属资产,我们不是资产的所有者,对经济效益的轻视提法我个人感到在听完陈振亚总监的报告后真值得我们好好反审一番。

    陈振亚总监在报告中还明确表达这样观点:要理自气壮地追求经济效益。他说到:我们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我们追求经济效益这是必须的,无可厚非的。但是说到坚持社会效益时如果把社会效益只能理解为免费似乎视野太狭隘了,我们认为坚持社会效益还有另一层含义,就是在一定的经济效益下为客人提供更完美的服务、创造更深层次的价值,从而你也许又能获得另一层面的回报。我们过去由于种种原因往往羞于谈经济效益,对外交流中心二十年来的发展经验和成就恰恰证明了要坚持不懈地光明正大地追求经济效益。因为经济效益是对外交流中心二十年持续发展,员工利益不断增长的根本保证,是对外交流中心实现的最大最好的社会效益。

    最后,还是用陈振亚总监的话来作为对再认识理解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的总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就像是一个人的左右脚,只有左脚和右脚同样有力,互相配合,互为支撑,这个人才能走的更稳、更快、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