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北大文创校内校外合作经营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销售体系,提升北大文创的品牌影响力和销售业绩,根据《北京大学文创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北京文博雅创文化有限公司作为具有北大文创销售资质的授权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分销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对象
注册地在北京且有意愿在高校文创领域长期深耕的企业,具有文创产品销售资质和丰富的品牌营销经验,拥有在下述区域或渠道开设北大文创销售店铺的场地条件:文化教育场所、红色教育基地、文化产业园区、重点商业街区、著名旅游景点、星级宾馆。
二、 征集条件
(一)北京大学全资、控股和参股的企业或北京大学毕业的校友创办的企业或组织;
(二)与学校有过成功合作案例,对学校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
(三)企业资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正面社会形象。
(四)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文创产品零售经营要求;
(五)企业注册成立1年以上,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六)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七)具备自有销售渠道或在应征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点的能力;
三、权利授予
(一)权利范围
北京文博雅创文化有限公司对有意向合作单位的资质、实力、业绩、口碑等进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报北京大学相关单位备案后,正式授予经销权,可在许可的区域向社会公开销售北京大学文创产品。
(二)经营期限
首次授权不得超过2年。之后每年进行重新评估,每次授权期限为1年。
四、应征要求
(一)应征企业应确保其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所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应征企业不应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成为北京大学文创产品经销商进行商业宣传;
(三)应征企业如果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北京文博雅创文化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权利;如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应征企业还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征集程序
(一)北京文博雅创文化有限公司在北京大学会议中心网站发布征集公告;
(二)应征企业在2025年7月4日12:00前提交《应征人意向函》及相关资质证明(见本公告“六、应征资料提交);
(三)北京文博雅创文化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7日17:00前向符合条件的应征企业发放征集通知,应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征文件;
(四)北京文博雅创文化有限公司对应征企业的应征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经销合作候选企业名单;
(五)北京文博雅创文化有限公司对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高管面谈;
(六)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经销商中选企业;
(七)北京文博雅创文化有限公司与中选企业签订《北大文创经销商合作协议》。
六、应征资料提交
(一)应征企业参加应征活动须提交:
1.填写完整并盖章后的《应征人意向函》;
2.填写完整并盖章后的《北大文创经销合作商应征企业信息登记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本,则需补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息页面包含注册资本内容的截屏),并加盖企业公章;
4.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在应征区域(渠道)内建立销售网点的资质或场地证明。(如应征多个区域,则分别提供应征区域材料)。
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二)提交方式
应征企业将上述文件材料的扫描件在2025年7月4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箱,以“应征北大文创经销合作商”为邮件主题,发送至:muzhihua@pku.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母之华
电话:(86-10)62756562
电子邮件:muzhihua@pku.edu.cn
八、其他
北京文博雅创文化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
附件:
1.应征人意向函
2.北大文创经销合作商应征企业信息登记表
应征人意向函.docx
北大文创经销合作商应征企业信息登记表.docx